2022年3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示,东营市成功入围首批拟推荐国务院生态文明督查激励的地市名单,全国共10个地市入选,为山东省唯一入选,是近年来我市首次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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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生态文明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首次在全国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督查激励城市申报。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市督查激励实施办法》(发改办环资〔2022〕131号),督查激励按照“地市申报、省级推荐、部门评估”的总体流程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多于1个地市,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建议督查激励的名单原则上不超过10个地市,报送国务院办公厅给予督查表扬。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有关部委落实各项激励政策,在安排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予以倾斜,在全国推广有关典型经验做法,省发展改革委也将配套实施省级激励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将申报首批国务院生态文明督查激励城市,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的具体实践,坚持提前谋划、及早行动,在《实施办法》征求省级意见阶段即获悉相关工作动态,并立即启动申报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系统总结我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做法和亮点成效,全面概括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经验案例,形成高质量申报材料。经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报省政府同意,于2月16日,正式行文推荐我市参加国家评审。近日,根据中咨公司第三方评估结果,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将我市纳入首批拟推荐国务院生态文明督查激励的10个地市名单,按程序公示后,将报国务院办公厅给予督查表扬。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以我市荣获国务院生态文明督查激励城市为契机,按照市委“四个高”的要求,积极争取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激励政策,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