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员工无法返岗等情况,3月7日,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返岗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围绕员工返岗复工作出安排。

对返岗人员信息进行摸排,详细掌握每名返岗员工流动信息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对市域内返岗员工,非隔离人员、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红黄码”人员,且各轮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严格履行查验程序后,可安排其返岗;解除隔离的员工,实行7天居家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并履行相关查验程序后,可安排其返岗。对市域外低风险地区返岗员工,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履行相关查验程序后,可安排其返岗。

加强返程途中防护。指导各企业和施工单位采取分期分批陆续返岗的方式,优先组织一线员工返岗,避免员工大规模集中返岗。市域内可返岗员工,由企业、项目建设单位点对点进行接送。市域外低风险地区可返岗员工,鼓励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对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包车接送;对选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员工,要提前掌握其信息,提醒其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呼和浩特市后由企业、项目建设单位点对点进行接送。为尽可能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对企业、项目建设单位专用接送车辆和返岗员工自驾车辆,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证明,公路查验点予以通行。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返岗人员到呼和浩特后,由企业、项目建设单位立即组织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上岗。并对员工实行每日健康监测,进行封闭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具备住宿条件的,在厂区(项目区)闭环管理;不具备住宿条件的,采取厂区(项目区)、酒店“两点一线”方式管理。加强用餐管理,采取分餐制、盒饭制和送餐制,减少人员交叉和聚集,并做好日常清洁消杀。

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旗县区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监督做好闭环管理、食宿管理、卫生防疫、健康监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企业、项目建设单位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两手抓”“两不误”。(文/贾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