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徐州市鼓楼区万隆世纪锦园6号楼的14户业主,宁静的生活在2018年3月被鼓楼区法院一纸传票打破。一个叫陈永根的高利贷放贷者以“排除妨碍”为由起诉我们,要求我们返还早已购买装修入住的房屋。后鼓楼区人民法院以该调解书系以物抵债的调解书,没有确权,驳回陈永根的诉讼请求。大家分别在2004和2005年间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缴纳了购房款,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后装修入住多年,因该楼至今没有办理整体竣工验收和没有安装消防设施,故暂时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但让我们没想到的是,职业放贷人陈永根正是利用这一漏洞,勾结有关公职人员,意图将我们这些花了一辈子积蓄购买的房屋血洗一空。

事情的缘由是:高利贷放贷人陈永根与我们小区开发商江苏万隆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公司)有多次资金借贷往来,开发商用盖过公章的空白购房合同和五大证(建设工程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售房许可证.....)与陈永根进行抵押借款。此后,随着房价的高速上涨,陈永根意识到占有开发商的房屋比借款利息更能获得巨额的利益,恶意制造障碍让开发商未按期还款,再勾结有关人员,以虚假诉讼的形式非法侵占他人房屋。

陈永根试图非法侵占的房屋,居然是我们这些业主早已缴纳了房款并装修入住十几年的房屋。奇葩的是,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居然以“买房在先,入住在后”勉强理由支持了陈永根通过虚假诉讼侵占我们这些业主房屋产权的请求。面对我们业主的抗议,法官在法庭上居然说;“把房子判给你们,陈永根找谁要钱去”。

为了将自己的非法侵占包装成合理合法的的表象,陈永根通过手里持有的十四套房屋的空白购房合同,将借贷给开发商万隆公司二笔共200万的借款,向法院虚假陈述成是购房款,谎称其代表其他十三位购房人团购。但事实上,十几年来,陈永根从未提供过其他购房人的信息,但是已经办理的14套不动产登记证却登记在其一个人的名下。

2008年3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7)徐民一初字第101号调解书做出裁定:被告万隆公司于2008年6月21日之前付给原告陈永根295万元,若被告不能支付上述款项给原告,被告愿将14套房屋作为上述款项对价支付给陈永根。徐州中院的这份民事调解书足以说明,开发商万隆公司与陈永根之间的经济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并非房屋买卖关系。

在法院明确确立了“属于借贷关系”的情况下,陈永根为了达到非法侵占的目的,再次耍了一个小聪明。在万隆公司于2008年6月21日之前按法院裁定准备好款项向陈永根还款时,陈永根刻意关掉手机让万隆公司联系不上他,恶意造成万隆公司不能履行还款义务。

徐州中院执行局在收到万隆公司以书面形式阐释了陈永根刻意关机恶意造成其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后,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评估、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给陈永根,而是依然将当时价值600多万元现价值2000万元的14套房屋,违法的要求过户归陈永根所有。导致我们14户业主购买的房屋随时面临被执行的境地,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或许将因此而打水漂。更奇葩的是,该栋楼至今没有安装消防更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未经核实竞为陈永根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这里面既有开发商的恶意欺骗也有主管部门的失职失察,更有可能存在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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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认为高利贷黑恶势力陈永根为攫取非法利益,采用虚假诉讼的手段,勾结法官欲将我们十四户合法购房者赶出现住房,其原有的200万元借款却要霸占我们现有价值2000万的房产,这是典型的涉黑行为。

在此,恳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涉嫌虚假诉讼非法侵占巨额资金,涉黑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陈永根刑事责任,依法追究枉法判决的法官责任,还我们14户业主一个公道,还法治清明,捍卫公平正义,让法治信念薪火相传。

徐州世纪锦园业主代表:

王雪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