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大丰区西团派出所在开展消防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商店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仓库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现场核实清点,该商店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385件,涉案金额达四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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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当场对店主进行了训诫,告知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此案违法嫌疑人已被处罚,现场烟花爆竹也已被全部移出并且收缴,重大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都逃不过公安机关的“火眼金睛”,请广大公民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理,私藏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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