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坚决抨击法官枉法裁判系列
一般说来,在交通案件当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法院通常情况下就是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本人认为在通常的情况下没有错。但是也是有例外的,比如说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被证实是造假出来的时候,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肇事者已经被调包的时候,那这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结果,法院还能够维持吗?
答案应当是极其清楚的:这样的交通故事责任认定书不但不应当得到维持,而且还应当追究事故责任认定人员渎职的法律责任。请听这个事情的由来是怎么样。
在某交通案件中,就完全属于这样的情况。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中所说的驾驶人,后来已经查看交警队的监控大屏幕实况证实,直接开车的人并不是交通故事责任认定书上的驾驶人,肇事者已经被调包。在如此情况下,责任认定书中的驾驶人不是真正驾车肇事的人,那这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具有合法性吗?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案件,不论是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却拼命去维护调包了肇事驾驶员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此情况,这样的判决书不是垃圾判决还是什么?任何人都清楚,法院本应该十分神圣,原因就是法院本应该是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履行公平正义职责的地方。真相已被挖掘出来,而法官还在那里回避真相,拼命强调“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时候,这样的判决有什么合法性?法官这是在那里判案吗?这分明就的玷污人民法院的职责,玷污法官头顶的国徽,玷污法官必须有的职业精神,实际上就是玷污公平正义。
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院必须是讲道理讲公信力的地方,人民法院为人民,而绝不是为腐败分子。但现在某些法院已经被某一些不法的法官绑架后非法操控案件,使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受到了极大的损害,使公平正义事业受到了很大的损害,使老百姓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使人民群众的感情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也正因为如此,在那个案件当中,我公开抨击法官枉法裁判并且实名指出,真相发现判决书就是垃圾。我们有理由质问,此案的法官的思维是法律思维吗?他是在判案吗?我坚定不移地认为,这样的法官其实就是在包庇犯罪,是在纵容渎职。
任何人都清楚,本应该神圣的法院法官一旦造假,受伤害的不仅仅是某一个人,而是所有的国人,法院是绝对不能造假的地方,法院必须是维护法律权威的地方,法院必须是有公信力的地方,如果失去了这些,法院变成的维护造假,那法院就绝对不可能称之为法院了,法院也就变成了被某些人绑架的犯罪集团。
党中央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那国家允许如此的法官存在吗?允许法官写垃圾判决吗?维护法律的权威,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更是每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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