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桂之星检测站

联网审核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通告

为规范机动车检验行为,督促安检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管理法律、法规,提高机动车检验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经车管所调查核实,南宁市桂之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之星站”)在受我所委托办理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根据《全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联网监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桂之星站暂停联网和暂停授权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5个工作日(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车辆管理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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