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第41场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朱韶星先生说明《紧急运输通行证》和《吉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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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物流通畅的通行证共有两种。省内运输各类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等重点物资车辆,应办理《吉林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通行证》,经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普通公路收费站时,凭证优先快速通行。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申领:一是到属地各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申领。二是经过公路收费站、疫情防控检查点时申领。

按照交通运输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要求,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的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车辆,在起运地办理《紧急运输通行证》,继续执行“三不一优先”政策(即: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按此规定,省内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应提前到省交通运输厅办理《紧急运输通行证》,随车携带纸质或电子凭证,经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普通公路收费站和各疫情防控检查点时,凭证优先免费通行。外省来吉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要按规定到当地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办理《紧急运输通行证》,在途径的沿线省份均执行“三不一优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