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始终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百年历程中逐步推动党内法规制度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同步推进制度治党与依规治党,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力度空前,进程明显加快。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到党内制度法规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不断提高现有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一是以学为先,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深入学习是基础。党内法规制度是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器,更是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对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党员应当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不只是一种学习材料,更是一种硬性的约束,它与自己的精神生活、日常行为密切相关,必须严格遵守,绝不能让党内法规束之高阁、成为摆设。党员干部不仅要学习党内法规制度的条文规定,更要学习其中蕴含的制定理念,举一反三,透过制度不断完善自身知识体系,从全局角度去思考、研究。通过反复深入学习,进一步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筑牢底线思想,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着力树立对党绝对忠诚、勇于担当负责、甘于吃苦奉献的革命精神,做到脑中有党内法规制度,心中畏党内法规制度,形成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脚踏实地投身到工作中。

二是以干为要,在细思笃行上下功夫。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自觉践行是关键。“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这就是说,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把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摆在突出位置,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造成的后果更严重。因此,法规制度一经形成,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不折不扣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推动党内法规制度等各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广大党员在贯彻执行法规制度中,一方面要“自律”,在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上,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首先遵守;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另一方面要“律他”,要发挥好贯彻落实法规制度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传导压力的示范效应,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形成尊崇法规、遵守法规、捍卫法规的良好氛围。

三是以督为促,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监督检查是保障。有些法规制度之所以执行不了、贯彻不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不明确,违反规定后怎么处罚无章可循。为此,要明确党内法规监督的主体,一方面,要根据党内法规制度类型,确定监督检查的具体机构,确保每一部党内法规都有明确的党组织、党的部门及具体工作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另一方面,要有效保障各方主体的监督权力,尤其要动员普通党员、群众来监督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在最大限度上激发各方力量的监督动能,群策群力推进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工作。要优化党内法规监督方式,健全机制,实现党内法规制度监督检查常态化,有效整合党内督促检查、党内监督等制度资源,推进党内法规制度监督检查与党的督促检查、巡视巡察等工作有机衔接。要重视党内法规监督结果应用,将党内法规制度监督检查情况与党风廉政责任落实等工作建立关联,将党内法规制度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使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切实影响力。要健全党内法规监督问责机制,对党内法规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责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六盘水市人民医院 严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