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了,疫情仍在反复,还看不到被彻底扑灭的希望。

微信群里,又有郑州的朋友开始担忧,打起了买“隔离险”的主意。

我劝他们,千万要小心,别再被保险公司割韭菜了!

因为有群友买了“隔离险”后,遇到疫情被强制隔离在家,但至今索赔无门,无处申诉。

2021年11月,群友老王(化名)看有朋友在网上买了“隔离险”,这个险种宣称,一年不到50块钱,保你隔离期间每天拿到200元津贴。

他一合计,这事儿划算啊!买!一打哄,几个朋友都买了。

操作流程也很简单,用手机上传资料,保险公司直接出具电子保单。

说来也巧,老王买完“隔离险”刚满俩月,郑州就爆发疫情了。

更巧的是,1月10日那天,老王所在的小区被划为“封控区”,自己被强制居家隔离了。

在封控期间,老王足不出户,接受了14次核酸检测。让他略感宽慰的是,自己买了“隔离险”,每天有保险公司发的津贴。

1月23日,郑州发布公告,老王所在的区域解除封控,恢复自由。

老王大概算了一下,被隔离14天,一天200一共是2800元,还不错。

他立马联系当初的投保公司——复星联合健康保险,对方态度尚可,让老王按照保单上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而这些申请材料中最关键的一项,就是当地政府或防疫部门授权强制隔离的命令文件,也就是俗称的“隔离证明”。

老王赶到所在社区,以申请“隔离险”为由,要求社区开具加盖公章的“隔离证明”

但不料社区工作人员拒绝了此项要求,说这不是他们的工作范围,他们也没有开“隔离证明”的权限,并称可以去小区物业开证明。

老王继续和保险公司沟通,对方说物业的证明不具备效力,必须有加盖公章的“隔离证明”。

事情就这样僵持不下,一个说必须有“隔离证明”,一个又不给开证明。受伤的,只能是消费者和普通百姓。

至今,保险公司不予立案。

老王被割了韭菜,他向复星保险总部投诉,也毫无结果。

买家没有卖家精,说不定推出这项险种之前,保险公司就做过市场调研,料定相关部门不会开具此项“隔离证明”。

其实,关于“隔离险”投保陷阱的新闻,媒体也多有报道。

在某消费投诉平台上,关于“隔离险”的相关投诉多达1500条。

消费者投诉的重点在于“被隔离却没有产生理赔”“退保手续费高昂”“理赔证明材料苛刻无法提供”“强制购买”等等。

经查,许多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承保亏损,设置了诸多免责条款和特别约定。

对不同险企推出的隔离险进行梳理,发现至少有十类情形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被隔离”;

2.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或出行前,已确诊或疑似感染或因与疑似罹患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

3.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或出行前,已被暴露于法定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环境中的;

4.投保前或出行前,被保险人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状态的;

5.被保险人前往或途径政府部门已公告的法定传染病中高风险等级的区域或国家而被依法隔离的;

6被保险人从政府部门已公告的法定传染病中高风险区域或国家前往其他区域或国家,而被依法隔离的;

7.被保险人被要求居家隔离的;

8.因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的间接损失和任何精神损害赔偿的;

9.被保险人违反隔离相关规定和要求而造成的扩大损失;

10.因隔离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有专家认为,隔离险理赔限制条件较多,主要与保单价格低有关。险企为了控制理赔风险,自然要将产品免责条款细化。

显然,保险公司的风控部门和精算师,都不是吃白饭的。想薅保险公司的羊毛,没那么容易。

另有消费者称,部分机票、火车票在线销售平台,还出现了强制搭售“隔离险”的情况。

好在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2月初,银保监会财险部向各银保监局、财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隔离”津贴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针对“隔离险”存在的不如实宣传、理赔困难等问题,提出了多项规范性要求。

《通知》强调,保险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应充分履行说明义务,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以及理赔条件等进行充分说明。

《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做好相关业务的解释和后续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对发生保险事故的,应主动做好理赔服务,不得无理拒赔,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理赔诉求,防止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而作为消费者,如何避开各种套路?

首先,在选购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附加条款和免赔规定,分辨出模棱两可的表述,不能轻信“博眼球”的夸大宣传;

其次,也不要存有“花钱不多、买个心安”的心理,很多时候“韭菜”就是这样长成的。既然要投保,就要物有所值。

总之,不盲目,不贪小便宜,你被收“智商税”的概率,就会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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