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以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开展防雷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治理,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雷电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我县是雷暴灾害多发区,雷电发生频次高、雷电流强度大。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防雷减灾工作,压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防雷安全风险防控,切实提高各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防御雷电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单位为: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内部设施设备;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如油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炸药雷管库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写字楼、商场、体育场馆等;工业厂房、物资仓库、矿区、旅游景点、大型露天演艺场所、露天堆场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如塔吊、升降机)等;各类通信设施、网络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监控系统、广播电视设施等;市政公共设施,如桥梁、城市轨道交通、户外广告牌、照明灯饰设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必须进行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其他设施和场所。

专项治理主要内容为:一是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行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情况,包括防雷安全制度建立、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防雷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落实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经费等;检查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及防雷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开展情况;检查防雷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等。二是依照国家有关防雷规范要求应当安装防雷设施的各类建(构)筑物、计算机设备、通信网络系统、电力设施、易燃易爆仓储场所,是否安装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雷电防护装置以及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巡查维护工作情况。三是雷电防护装置是否按要求委托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定期检测,并有合格的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报告。其中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护装置每年检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