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3月13日,交警三大队查获一起重型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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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上午8时许,三大队交警在榕花街高速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T39***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缓慢且“步伐艰难”,存在超载的违法嫌疑,交警立即拦截车辆,进行例行检查,驾驶人丁某称车上拉的是建筑材料,随后,民警对车辆进行过磅称重,结果为147.80吨,而该车行驶证显示该车核定载质量为49.00吨,超载201.63%,属严重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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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警的监督下驾驶人丁某将货物超重部分卸载。最终,民警依法对丁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丁某对其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超一分,险万分车辆超重超载后果有多严重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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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超载大货车侧翻、追尾等事故频频发生屡屡酿成惨剧安全交通,不可懈怠前车之鉴,必须警觉。

衡水交警提醒:

作为货运企业:应当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源头的监管,避免货车超载;此外,货运企业还要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杜绝超限超载行驶;作为雇主:不要为了攫取更大利润而非法改装货车,更不能强迫货车驾驶人“多拉快跑”;作为货车驾驶人:不能为了眼前利益超载运输,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危险抛之脑后;作为轿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遇到货车,一定要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警惕货车“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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