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货运驾驶员朋友们:

在国内多省出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作为道路货运驾驶员的您,仍然坚守在运输生产一线,为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有效运转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付出了极大辛苦,在此省交通运输厅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为切实降低染疫风险,不辜负家人对您平安的期盼,也是为了确保您和家人及全省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我们倡议货运驾驶员朋友们请认真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1.认真学习交通运输部《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等政策,配齐防护和消杀用品,按照规定的次数和标准落实车辆消杀、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各级防控工作人员做好核酸检测、检查登记、扫码、测温等工作。

2.及时了解货物运输目的地的防控政策,掌握科学防控疫情知识技能。通过“辽宁交通”公众号、辽宁高速通、电视广播等渠道,及时了解掌握目的地、途径地路况信息、疫情防控等有关要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报告病例的地区,回程途中尽可能绕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3.营运期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要求,不与其他人员进行非必要接触,用餐选择盒饭或自带餐食,尽量避免堂食。如途经或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输货物,要尽快驶离,尽可能做到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减少非必要接触。并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4.严格执行《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第三版)》等要求,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货物,须从口岸运输首站进口冷链食品,全程无接触运送至定点冷库。进出首站冷库的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首站冷库管理规定。

5.及时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出车途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臭(味)觉减退等症状时,应取消或终止行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按要求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驾驶员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在特殊时期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