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桥东区开展打击整治“村霸”等农村(社区) 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公告

开展打击整治“村霸”等农村(社区)

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公告

按照全国扫黑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张家口市桥东区自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村霸”等农村(社区)黑恶势力专项行动。现将重点打击对象和违法犯罪行为及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七类”对象

1.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干扰破坏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

2.无事生非、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危害群众利益,群众不敢惹、乡村干部不敢管的“地痞”“恶霸”。

3.倚强凌弱、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坐地纳贡、结伙哄抢的违法犯罪人员。

4.有组织、有纪律、有固定成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

5.寻衅滋事、依仗其家族亲属势力或利用其影响操纵基层组织选举的个人或团伙。

6.诬告陷害,利用热点难点、矛盾纠纷煽动群众、操纵闹事、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人员。

7.受雇于人、充当打手,残害无辜、欺压群众的违法犯罪人员或团伙。

二、重点打击“五类”违法犯罪

1.违背集体意志,侵占国家、集体资源,变卖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或在土地流转征收、资源开采、拆迁补偿、工程建设、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等活动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截留挪用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非法经营、聚众赌博、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容留吸毒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3.通过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或利用家族、宗族、团伙势力威逼利诱把持操控基层选举、干扰基层政权,利用黑恶势力影响把持基层政权或充当爪牙、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影响基层政权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4.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侵蚀干部队伍和集体利益等严重破坏基层政治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5.党员干部、基层组织人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或失职渎职造成本地区黑恶势力猖獗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3-8687127

举报邮箱:qdqshb@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宝善街42号桥东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桥东区扫黑办

桥东区公安分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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