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16时26分,泸州市纳溪区政府值班室接区公安分局报告:丰乐镇有4人死亡。接报后,泸州市纳溪区相关领导迅速赶赴现场,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人员排查、事件原因调查、医疗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经调查核实,4名死者都曾于3月21日晚在该镇石通村参加同一场丧事并就餐。公安机关提取死者血样送检,检测出甲醇成分。结合公安机关调查和医疗救治专家诊断,死亡人员符合甲醇中毒特征,有证据证明系误食醇基燃料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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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乐镇“3.23”事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纳溪区公安分局调查:

3月21日,张某在丰乐镇石通村五社其弟家为其母亲办理丧事,聘请罗某(男,46岁,丰乐镇人)操办“流水席”。

3月20日18时许,罗某在丰乐镇购买了五桶醇基燃料,运至张某其弟家厨房中存放,作为燃料备用,未安排人员看管。

3月21日午餐前,王某(男,43岁,丰乐镇人)和梁某(男,34岁,丰乐镇人)在张某其弟家厨房中,把存放的醇基燃料误认为是食用白酒,装入容量为10斤和5斤的白色塑料酒壶,中午和晚上分别提供给客人饮用,致使部分食用者甲醇中毒,造成4人死亡,另有13人在医院接受观察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信息来源:西蜀网 小吴要长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