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答: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从2016年起,将原来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称“三项补贴”)调整合并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称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问:谁能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答:耕地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并能做到承担耕地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问:我的耕地撂荒了还能领取补贴吗?

答: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农垦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对耕地撂荒1年及以上的农户停止发放所撂荒地的地力保护补贴。

问:对撂荒耕地有什么样的整改要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农户或经营业主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复垦复耕,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防止耕地“撂荒”,对既不愿复耕又不愿流转造成长期撂荒的,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