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城中派出所接到东街社区工作人员报案电话称,在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一名连续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
经查,居住在伞巷的肖某无视社区工作人员的敦促,连续多次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通告,未进行核酸检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芷江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防疫通告要求,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接受核酸检测。
发 稿:韦 妹
图文制作:杨艳芬 石曦浩
编 辑:阳蕙鸿 许 敏
责 编:明 毅 汪大庆
来 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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