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十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据廊坊市税务局党委书记胡静介绍,为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行业,将廊坊市范围内3月份纳税(缴费)申报期限延长至3月31日。对至3月31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缴费)申报的纳税人,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辅导其依法及时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定期定额户,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合理调整定额,综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简化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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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廊坊市税务局结合廊坊市疫情防控形势,依据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推出“便民惠企暖廊十二条”举措,及时为纳税人缴费人纾困解难。

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廊坊市税务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收缓缴政策。4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减征“六税两费”。

保障民生物资供应保持市场稳定。支持保障好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对流通环节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物流企业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支持医疗救治和抗疫捐赠。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或个人符合条件用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捐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目前,廊坊市税务局还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比如用好“银税互动”实施重点帮扶,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强经济分析,共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经济稳健运行。同时,在全市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精细服务”,推出《“非接触式”办税指引》,在保障安全的同时方便企业办税缴费,做到疫情期间“不见面”、线上服务“不打烊”、办税缴费“不断档”。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业务;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全市有半数办税服务厅坚持正常运行接办业务;“远程帮办中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智能电话咨询、远程在线协助等服务,精准快速解决相关涉税问题;12366热线24小时畅通,可随时咨询。(焦国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