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关于解除“3·13疫情”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专家研判,经平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解除平湖市“3·13疫情”部分封控区、管控区及防范区的相关管控措施,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2.钟埭街道镇南路以南、和盎路以东、油车港路以北、兴钟路以西合围区域。 5.钟埭街道爱科来医疗科技(平湖)有限公司所在楼栋;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进入公共场所主动亮码、测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继续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共同守护安全美好的家园!
平湖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关于调整平湖市乍浦镇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及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嘉兴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进一步研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于2022年3月28日0时起对平湖市乍浦镇封控区、管控区及防范区范围调整如下: 封控区:乍浦镇皇都佳苑17幢2单元;乍浦镇皇都佳苑35幢2单元。 管控区:乍浦镇皇都佳苑17幢;乍浦镇皇都佳苑35幢。 为坚决阻断新冠病毒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 三、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 四、对不服从管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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