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悬挂其他车辆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零容忍态势,一经查实,后果严重!
近日,交警东港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自己名下的机动车鲁LA1**0可能被套牌……”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车辆原车为黑色大众牌轿车,但是在平台系统中产生大量行车轨迹的还有一辆白色传祺牌轿车。
3月8日下午,在海曲路与兖州路交会路口,交警东港大队东关路中队执勤人员将白色传祺牌嫌疑轿车及其驾驶人李某查获。经核查,该白色传祺牌轿车的真实号牌为鲁LW1**8。
李某对违法使用“数字车贴”变换车牌的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交代,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进出自己所在的居民小区。
无独有偶。3月21日15时许,在岚山区厦门路某路段,一辆悬挂鲁SCC**5号牌的黑色本田牌小型轿车被交警岚山大队查获。当交警岚山大队岚山头中队民警要求驾驶人吴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发现吴某非常紧张。检查中,民警发现吴某出示的是车牌号为鲁S76**8的机动车行驶证。
经询问,吴某承认,自己车上悬挂的鲁SCC**5号牌是通过网上非法购买的伪造牌照,该号牌对应的是一辆黑色丰田牌轿车。至于为什么要套用鲁SCC**5号牌,吴某解释称,因自己驾驶鲁S76**8号牌车辆在单位内部道路超速被“拉黑”,为了方便进出单位,就想到了先前经常在单位内部停放的鲁SCC**5号牌车辆。平时,吴某都是进出单位后就换回自己的鲁S76**8号牌。没想到,这次因为忘记换回车牌被公安交警查获。
聪明反被聪明误。因非法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李某、吴某分别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来源:日照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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