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息网络进入人们的生活中以来,由网络暴力引发的悲剧不在少数,对网络诽谤进行公诉案件呈现上升态势,这说明司法机关已形成打击网络诽谤、网络暴力的共识,互联网法治问题正越来越受到关注,由此来看,网暴入刑,有其多层面的必要性。

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来规制网络暴力,也没有明确其法律方面的内涵,有时候导致立案困难、取证艰难,受害者陷入维权困境。因为网络暴力的加害方在网络上通常是匿名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受害方刑事自诉需要自行取证,往往比较困难,只有司法机关依法启动公诉程序,才能及时有效追诉犯罪,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虽然之前针对网络暴力的管理办法也散见于民法典、网络安全法等法律当中。但想要根治网暴乱象,网信部门要尽快推进网络实名制,对于网络暴力需要专项立法,进一步明确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治安处罚及刑事责任,建立网络暴力黑名单数据库。同时要教导广大群众,要树立理性客观的评判标准,不要轻易受网络舆论煽动,对于网暴现象应积极举报,共同维护网络清朗环境。从群众层面提高全社会反网络暴力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

网络暴力的危害不容小视,唯有针对网暴加快立法,大家才能能树立起对网络暴力的防范意识,我们的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才能享有安宁祥和。(禹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