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3月30日讯 近日,家住淄博高新区的王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家门口的商务车被人开走了。

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经查,王某在汽配城从事二手车生意,被开走的这辆车是“车主”张某拿着自己的车辆行驶证将车抵押过来的。民警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张某。

经过调查,张某承认其为骗取钱财从张店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商务车,并为该车办理了属于“自己”的假行驶证,到汽配城找王某抵押借款9万元。但张某称车并不是自己开走的。

后经民警核实,该商务车被张某抵押后一直未交租金,其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早已到期,租赁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后通过定位找到该商务车并将车辆开回租赁公司。

目前,张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淄博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淄博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提醒:随着汽车抵押的流行,由汽车抵押引起的纠纷和诈骗也大幅上升,当别人用抵押车辆借款时,对于信息不明的车辆要保持谨慎,验车时也应仔细查验抵押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向车管部门进行核实,以免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岳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