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遏制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应县公安特别推出每周电诈立案通报,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加强警惕。
警情动态
本周(3月21日-3月27日),应县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起,共损失37万元,其中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1起、冒充公检法类1起、刷单返利类2起、虚假投资类2起。
各乡镇发案情况
金城镇4起(损失225600元)
王某(广益华府居民),因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电信诈骗,损失19200元。
杨某(宝坻阁居民),因冒充公检法类电信诈骗,损失20000元。
韩某(昌北里居民),因刷单返利类电信诈骗,损失5000元。
张某(晨苑小区居民),因虚假投资类电信诈骗,损失196000元。
臧寨乡1起(损失28000元)
马某(刘霍庄村村民),因虚假投资类电信诈骗,损失28000元。
南河种镇1起(损失116983元)
鲍某(西崔庄村村民),因刷单返利类电信诈骗,损失116983元。
“应县反诈”预警情况
应县反诈上周预警共1187人,成功劝阻39人,预警诈骗有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虚假贷款类、虚假投资理财类、冒充公检法类。
警方提醒
应县警方提醒:近日频繁有冒充公检法诈骗电话,称户籍、出入境护照等有问题,然后转接其他“警方”接手进而实施诈骗,请大家一定要下载并实名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并打开来电预警,可甄别可疑电话和短信,如遇到无法分辨的请拨打96110。
来源:应县公安 助编:张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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