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拆违治乱建设美丽家园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按照全市拆违治乱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居民小区环境秩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违法建设和市容乱象问题,发挥示范楼院的标杆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今年我市各区(市)将选取辖区违法建设和市容乱象问题突出、市民群众整治意愿强烈的居民楼院开展创建环境秩序示范楼院工作,全市全年创建数量不少于300个,每个区(市)创建数量不少于30个。

据悉,环境秩序示范楼院的工作标准为对居民楼院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各类环境秩序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规范无序行为,打造“洁序净美”环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统筹谋划,对清理整治后场地实施硬化、绿化、美化,提升市民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

各区(市)将根据创建范围和创建标准,明确创建目标,确定辖区环境秩序示范楼院创建名单。对拟创建楼院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一院一档,建立专项台账,细化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广泛宣传发动,扩大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同时,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有力有序推动创建工作。创建工作要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协调、有机结合,对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项目进度的问题,优先实施清理整治;要广泛发动,倾听群众声音,坚持综合施策、精准施策,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打造民生工程、民心工程。6月底前,楼院整治完成个数不低于总数量的20%;9月底前,楼院整治完成个数不低于总数量的60%,11月底前,楼院整治全面完成。

据介绍,各区(市)将建立示范楼院整治档案及验收名单,市拆违治乱建设美丽家园行动指挥部将组织抽查检查和现场督导,并对通过验收的楼院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治完成问题进行“拉网式”复查复核,杜绝复建回潮,巩固治理成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违法建设和市容乱象问题,有效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