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雄安新区某房地产通知收房时,突然通知涨价,每平方米涨价 3000 多块钱,业主们表示强烈不满。工作人员称,要收房只能加钱,不满意可以观望观望。

如果业主手里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买房时经过了预售备案手续,那么开发商是没有资格随意更名。

合同签了,贷款办了,到交房时间没交房,过了几年能交房了要涨价——新鲜吗?

不新鲜,老生常谈。

没到房价稍微下行的时候,很多买了期房的业主,在开发商还未交房时,就觉得自己买房子买亏了,就去维权,找开发商要说法,聚众打砸开发商售楼处,逼迫开发商变更合同价款。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

现在又轮到开发商了,好似一方唱罢我登场的感觉。开发商为什么要一手撕毁合约,不遵守信诺,单方面要求业主加钱,否则不交房。很大原因在于房价处于上行期间,开发商心里不平衡,为了多赚的钱公然站在业主的对立面,与业主针锋相对。当然业主也不是傻蛋,不会听开发商的摆布,不可能说加钱就加钱。

当然,双方之间就有一个冲突,就是业主不加钱,开发商不交房。业主为了能拿到房子,那只能去法院起诉开发商,届时申请强制执行。


业主维权存在的几大难题:

一是基础文件不占优势,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战争。如前述,开发商相比业主,一般具有更优势的法务团队。在矛盾充分爆发出来之前,开发商往往在法律文件上做好了充分铺垫。因此,这从一开始就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

二是业主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张开拳头打人。开发商已经修筑了一个坚固的城堡,业主四面八方来攻,看似气势汹汹,实则一盘散沙、各自为战,甚至各怀心事。

这真有点十九路诸侯攻董卓的意思:真干仗的就孙坚和曹操两家,其他的多是看热闹的、想搭便车捞点好处的、还有三个人三条枪冒充一路诸侯的、甚至相互怀疑对方是不是私下拿了好处的。你让他们在虎牢关前壮壮声势还可以,真让他们派兵攻城,立马秒怂。

所以遇到这种开发商,如果要走法律途径,步骤如下:

第一步请律师。

不管是代书文书、还是委托代理,先把自己的权利义务明确了,你会发现你不仅不用交钱,甚至还能管开发商要钱,2017年到现在的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也不少呢;至于要交钱才能收房,完全不用操心,要求他履行交房义务就行了。捋一捋什么都清楚了。

第二步去起诉。

法院是保护业主权利的最佳场所,早行动早拿房,晚行动多焦虑,做正确的事儿,比瞎琢磨要简单还有效。

第三步等执行。

在逾期交房如此明确的情况下,只要你没有新签订什么文书,或有其他特别情况,胜诉问题不大,等着拿着胜诉判决去强制执行吧,因为开发商才不会配合你,还是得法院保护你。

企业一般会注重商誉,为未来的生意做规划,一旦开始吃人,意味着已经没有时间考虑未来的事情了,信用破产是他的事情,但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不能每次受伤的都是弱者。现状是:期房买卖纠纷,从开始到结尾,都是开发商对业主的单方面碾压。一旦硬碰硬,开发商喝着茶请个律师就应付了,然后自己舞照跳、马照跑。但是业主为此付出的隐形成本,可能是自己未来几年的人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