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印发的《宝鸡市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从4月1日起,宝鸡市实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凤翔区按照市民政局安排,将从4月1日起全面实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群众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不再受地域限制。户籍地为凤翔区的群众除了可以在凤翔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外,还可以在宝鸡市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切实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要,解决 “多地跑”“多次跑”等难题,为群众婚姻登记服务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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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 “市内通办” 适用范围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两项登记事项。男女任意一方(或双方)为宝鸡市户籍居民,可选择在市内任意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部队驻地、入伍前常驻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为宝鸡市的现役军人,可在市内自主选择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宝鸡市居民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在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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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实行预约受理制。群众通过陕西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陕西民政”“宝鸡民政”微信公众号、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预约申请提交通过后,双方当事人需按约定时间携带所需资料至登记机关现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预约时间内当事人未能履约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需重新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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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翔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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