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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效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气,根据太原市两级法院“2022·春雷执行”的安排和部署,3月31日上午,阳曲县人民法院对35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主动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进行传唤、约谈,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玉文、常务副院长李晓东出席约谈会,同时邀请县政法委副书记陈杰、公安局副局长岳俊文、刑警队中队长杨辉、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荣中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到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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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会上,王玉文院长通过以下几方面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人阐述了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肃性、必要性、不可逆性:

要认识到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性。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负有履行义务的公民必须履行,任何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付出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的代价,以致寸步难行、处处受限。

要意识到不主动履行应承担的后果。各位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不仅要承担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还将按照法律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惩戒,不主动、按时报告财产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对转移、隐匿财产等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人员有力克“执行难”的决心与信心。阳曲法院将精心组织干警对每一起执行案件全面排查,不畏困难,穷尽措施,深挖细究,出重拳,用足用尽强制措施,同时对和解长期履行的被执行人注重情法结合,彰显善意文明执行温度,强力攻坚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努力维护风清气和的阳曲法治环境。

最后,王玉文院长告诫各位被执行人:放弃幻想,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时刻自警,不要麻木不仁;主动担责,做守法诚信公民;尽快履行,重整衣装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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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副院长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及社会后果进行了释明,郑重提示各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报告财产,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仍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执行人也可通过刑事自诉追究各位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规劝各位被执行人,要认识到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肃性与重要性,执行工作及执行人员将穷尽各种手段、不遗余力地破解“执行难”,树立法律权威和法院形象。

约谈结束后,各案件承办人分别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逐案约谈,询问被执行人还款计划、收入情况、名下房屋、车辆等财产情况,责令被执行人按期如实报告财产。本次约谈,共到场35人,涉及30案,执行完毕8案,执行和解10案,做出保证12案,司法拘留5人,涉案金额938267.3元,执行到位2533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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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为父女,需返还申请执行人彩礼50000元,案件历时一年多一直未有进展,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此次约谈行动中,通过威慑与善意文明执行并用,申请人自愿放弃2000元,二被执行人当场凑齐后主动将48000元转给申请人,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惟其艰难,更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此次约谈行动是太原两级法院“2022·春雷执行”行动的一环,是阳曲法院力克“执行难”的缩影,阳曲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集中全部力量攻坚克难,有效打击抗击、逃避执行行为,通过打击、震慑被执行人,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网易山西 黄晶 张丹丹 通讯员 岳秀云 助编 崔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