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魏英霞)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弘扬优良传统,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种“节日腐败”和“四风问题”,营造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4月2日上午,我院召开清明节前集体廉政谈话,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廉洁、安全、文明过节。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部室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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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传达区委下发的《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及清明期间防火工作的通知》、乐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人群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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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美玲就清明节前加强廉政和安全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廉洁纪律防线。作为党员干部、检察干警,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性修养,当好严格执纪的“责任人”,节日期间要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二要率先垂范,勤俭清廉过节。作为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必须率先垂范,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带头勤俭清廉过节。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严禁酒驾、赌博现象,带头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三要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体人员要做到“非必要不离区”,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减少聚集,做好部门、家庭和个人防护,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四要加强防火意识,安全文明祭祀。清明节是集中扫墓时间节点,也是火灾频发节点,全体检察人员在野外祭扫过程中,要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严禁乱扔带火烟头,文明祭祀,确保不留安全隐患。五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平安过节。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坚决杜绝值班期间脱岗、漏岗、不在岗情况发生。并按时向区两办、政法委、应急管理局等单位报备平安。

此次廉政谈话提醒检察人员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筑牢廉政防火墙,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来源:乐都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