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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姚家店镇过路滩村社区治理成果展示

文/鞠启盛 邓欢

基层既是产生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疏导各种矛盾的“茬口”。基层矛盾要用基层民主的办法来解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近年来,宜都市以村规民约修订完善为抓手,强化党建引领,注重依法民主,突出务实管用,着力增强村民自治功能,传承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了村规民约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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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4日,宜都市聂家河镇邓家桥村村民对村规民约修订稿进行投票表决

党建引领,突出村规民约先进性

党建引领,突出村规民约先进性

坚持党委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在宜都市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市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地成立了副书记牵头,党政办、司法所、民政办负责人组成的村规民约审核备案把关小组;各村(社区)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组建由村干部、党员、退休教师、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组成的村规民约起草工作专班,推进村规民约制定工作落地落实。

邀请湖北省民政厅专家授课,宜都市部分村、镇人员就村规民约的制定及审核备案等工作进行经验交流,扎实推进村规民约制定工作。围绕省“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宜都)试点,结合新时期社会治理难度较大、群众信访势头不减、学法守法意识不强的实际,积极探索以村规民约为载体的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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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笔村村民凭诚信积分兑换奖品

法治为纲,突出村规民约合法性、实用性

法治为纲,突出村规民约合法性、实用性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村民既是村规民约制定主体,也是村规民约约束对象,在村规民约制定过程中,各村紧紧围绕乡村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村民合理诉求、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记录在册,起草专班反复斟酌,合法的、实用的及时吸纳进村规民约中,厚植村规民约民意基础。全市各村村规民约的制定,均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并监督落实的程序环节制定实施。

在起草过程中,市乡村三级层层把关,杜绝封建迷信、歪风邪气和旧俗陋习等内容,大力整治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不尽孝道、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形成了内容丰富、表述规范、各具特色、易记易懂的地方村规民约;在制定修订过程中,加强工作指导,各村(社区)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社区、城郊村、边远村村务管理的不同侧重点,凸显自身特色,切实做到“一村(社区)一策”,杜绝“千篇一律”。通过宣传引导,全市村规民约主要以“结构式+条款式”为主体,“三字经”、顺口溜为附件,既便于操作施行,又利于村民记忆,同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百分制管理,积极与群众的表彰奖励、村级集体经济分红等挂钩,不断提升村规民约的激励性和约束力,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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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五眼泉镇鸡头山村“三治融合”宣传栏

“新版”村规民约为基层治理打开了新局面

“新版”村规民约为基层治理打开了新局面

村规民约成为乡风文明的助推器,治理有效的活化剂。村规民约,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乡风民风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如五眼泉镇鸡头山村结合本村实际,以“五美四福”家风文化为主题制定的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身边的好家风温润好民风,使该村“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文明观念蔚然成风。该镇村两级5年评选“五美之星”共计900余名,两年评选“四福家庭”13户,评选“好婆婆”、“好儿媳”各30名。

宜都市各地新制定的村规民约,将村务管理由“为民做主”变成了“由民做主”,提高了村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参与村内事务的积极性,开创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局面。

新版百分制村规民约实施以来,宜都市各地好人好事蔚然成风,有的村民自觉拆除自家门前挡路棚屋,有的村民自觉把屋门口的坑洼之地填平,疫情期间常常有村民开门就收到不知谁送来的蔬菜等等,初步形成了人人当家作主、人人热心公益的文明新风尚。现在,宜都市各村以村规民约为抓手,普遍建立了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实行“红黑榜”管理制度,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为群众树起了一个文明风向标,将村规民约真正的融入到了村民自治之中,让村民自觉遵守村里的“软”约束,填补了德治与法治之间的“真空带”,也约出了文明乡风的新气象,开启乡村治理新模式。(本文图片由湖北省民政厅基政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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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村规民约培训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