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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刘友宾在会上表示,我国碳市场自去年7月启动上线交易以来,整体运行平稳,目前正处于重要的发展培育期。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将持续对包括碳排放数据在内的环境数据造假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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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友斌表示生态环境部将配合司法部积极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明确技术服务机构的责任和监督管理要求,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将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案卷材料移交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前,针对行业存在的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生态环境部已经公布了几起典型案例。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公开了中碳能投等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问题案例。

中碳能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中碳能投)、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创碳投)、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希诺)和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辽宁东煤)等四家公司出现在公告中。存在篡改伪造检测报告,制作虚假煤样,报告结论失真失实等突出问题。

经查,中创碳投和青岛希诺受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核查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工作程序不合规,核查履职不到位,核查工作走过场。主要问题如下:

工作程序不符合规定,核查报告质量差。中创碳投对编制企业核查报告时,签名人员不参与实际核查工作,报告“挂名”现象突出。项目审核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技术复核把关不到位,核查报告质量差。青岛希诺未落实《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要求在现场核查时主要是走一走、拍拍照,未对环评、排污许可等重要文件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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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履职不到位,核查结论失实。中创碳投未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等要求核实数据及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中存在的检测报告造假、机组“应纳未纳”、参数选用和统计计算错误等明显问题“视而不见”。对于控排企业将初始碳排放报告元素碳含量缺省值改为实测值的重大变化,不核实数据来源及真实性。

青岛希诺对控排企业碳排放报告存在的机组“应纳未纳”、检测报告造假、参数选用和计算错误等明显问题“视而不见”,工作流于形式。在控排企业没有煤质检测原始记录的情况下,虚构核查报告内容,写明已核对原始检测记录。针对企业碳排放报告使用入厂煤数据的情况,出具了“已核对入炉煤数据、确认无误”的结论。在明知控排企业2019年部分时间未检测低位发热量的情况下,出具了“企业按照规范方法每日开展监测”的结论,核查报告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2021年10月至12月,生态环境部赴22个省份47个城市,组织开展了碳排放报告质量专项监督帮扶,初步查实了一批典型、突出问题。

这些公开曝光的典型问题案例,反映了部分碳市场技术服务机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部分咨询、检测机构受利益驱使,利用弄虚作假手段帮助企业篡改碳排放数据,严重干扰碳市场正常秩序。以及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体系缺失,项目管理混乱,工作合规性、数据真实性难以保障的重大问题。

同时存在工作责任不落实,部分核查机构为降低成本将核查业务层层转包,存在“代签”“挂名”现象。还有部分核查机构仅查阅企业提供的现成数据和资料,未核实数据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里也提到,建立健全对排放单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有效管理和约束机制:“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加强登记、交易、结算、核查等环节信用监管。”

文章转自:卜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