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管控人员不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等行为进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近期上海、吉林以及河北省廊坊、唐山、邯郸等地相继发生疫情,特别是保定市安国、博野等周边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防止疫情输入,经研究决定,号召全县广大群众进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范围

(1)近两周以来(3月21日以来),从国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我市安国、博野等重点县(市)来高返高人员,目前尚未报备的;

(2)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且隐瞒不报的;

(3)要求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人员(境外返回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实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密接、次密接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实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其他实行不出户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控期未满私自外出的;

(4)有发热、咳嗽、呕吐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但未到发热门诊进行筛查的;

(5)私自接诊发热病人的医疗机构。

二、举报方式及奖励措施

(1)对上述线索,广大居民可通过电话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312—6627531。

(2)举报人应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联系方式。

(3)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被举报人(户)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奖励1000元,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负有排查管控工作职责的;举报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举报人从机关工作人员处获取信息检举的;举报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举报人采取盗窃、欺诈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违规行为证据的。

三、其他要求

(1)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本轮疫情解除后终止。

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