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乡“全域旅游 印象长岭”旅游摄影大赛活动方案
金寨文化旅游体育局
全面征集反映关于长岭乡全域旅游特色、反映文旅融合、展示自然风光、人文民俗及文化旅游服务等内容的摄影作品。长岭乡旅游景点:同源千年古树群、摸云山杜鹃花海、乌凤沟红军烈士墓园、九龙涧峡谷、龙井河峡谷、龙凤河谷。
(一)欢迎省内外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参赛。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2021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拍摄于金寨县长岭乡境内的摄影作品。各级媒体上已刊发或报刊发表的作品不列入此次活动。 (三)参展作品的体裁不限,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艺术感的作品。 (四)参赛照片以“电子作品”投稿,彩色、黑白不限,投稿总数量每人不超过15幅,组照按1幅作品计算,每组不超过4幅,一律压缩打包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五)电子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长边不小于1000像素,每幅参赛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手机号码”和“通讯地址”内容。 (六)在保证摄影艺术真实性的基础上,参赛作品可以求新求美、风格多样化。作品后期处理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谢绝后期添加任何文字、Logo或PS创意的作品,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七)投稿者应保证作品为本人完整原创作品,并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品引起的法律纠纷,将由投稿参赛作者独自承担。 (八)主办方对本次摄影大赛获奖作品拥有永久使用权,可无偿推荐给各类媒体刊载和发表,并用于展览展示、印刷出版、旅游推广、广告海报、商品开发等方面并不再支付任何酬金。 (九)参赛作品报送时间截止到9月30日,逾期不再接收。参赛作品将由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得奖情况择期进行公布。(一)凡入选的参赛作品,主办方可用于报纸、杂志、网络、电视及组委会推广资料等非商业性宣传活动,不另付稿酬。 (二)作者必须以实名投稿,不允许使用他人作品参赛。主办单位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的审核责任,凡因著作权、肖像权而引发的纠纷由参赛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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