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焚香、烧纸、点蜡等祭扫活动频繁,稍不注意就会引发火灾,加之春季风大干燥,星星之火极易酿成大灾。
2022年4月5日,苍梧县旺甫镇大新村一辆小汽车被熊熊大火烧成空壳。据初步判断,该起事故是由于路边一山地发生山火,火借风势,引燃了停放在路边的小汽车,最终导致整辆车被烧毁。
据了解,“三月三”、清明期间,全县共接报山火警情12起。当前正是祭扫活动的高峰期,苍梧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在无人规范管理的山林扫墓时,请注意用火安全,在燃烧香烛时,要将周边数米以内的杂草清理干净;在离开时要确保明火熄灭并完全燃烧,留下的灰烬不会再复燃以及引燃其他物体,切不可未等烧完就离开。
此外还要提醒大家的是,一旦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普法课堂
【失火罪】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来源:苍梧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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