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市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入厅人员管理和事项办理实行预约的公告

广大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业务办理安全有序开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人员,请主动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市民码,做好体温测量和身份信息登记工作。2022年4月6日起,所有4月3日以来从沧州域外来河返河人员,需提供最近两次间隔不少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未出示者暂不可进入;未出沧州但离开河间又返回人员,需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未出示者暂不可进入;14天内去过外地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进入;故意隐瞒行程或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出现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市政务大厅已启用新预约系统,请您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河间市行政审批局”,点击“河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市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入厅人员管理和事项办理实行预约的公告”,扫描公告中事项办理预约二维码进行预约办理;也可搜索网址:

(http://wsyy.xzsp.cangzhou.gov.cn:8088/hejianyuyue/form.html)进行网上预约,错峰办理。除办理业务有特殊要求的,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只允许与办理业务相关的人员进入政务大厅,倡导不携带未成年人进厅。

三、倡导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办理方式办理业务,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行业业务专网或下载“冀时办”APP进行网上申报。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可将材料邮寄至河间市政务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河间市团结北大街49号,收件人:中厅零障碍服务台,电话:0317-7589110,邮编:062450,邮寄时请注明申报事项)。

四、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分散等候、隔座就座、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对进入大厅人员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无故在大厅内逗留者,一律劝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相应调整的,另行通知。

河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