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愚人节,也称幽默节。然而随着新潮能源(600777)一则公告却并不幽默。该日公司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这是该公司第二次被立案调查,上次还是2020年5月份,新潮能源愚人节上演被查“二进宫”,真让投资者闹心。

陷担保旋涡

2017年10月14日,新潮能源时任董事长黄万珍、时任总经理胡广军安排时任监事杨毅在《保证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内容为:新潮能源作为保证人为正和兴业的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正和兴业基于《回购协议》所负义务,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涉及担保金额为6.13亿元,占新潮能源2016年度审计净资产11.24%。对于上述担保事项,新潮能源未及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此外,今年2月份,新潮能源披露称收到广州中院民事判决,公司与ST中捷、*ST德奥分别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798万元范围内承担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

23.13万户投资者踩雷

接二连三的违法违规,投资者损失严重。根据去年9月数据,新潮能源拥有股东23.13万户,意味着二十多万投资者踩雷。

新增投资者索赔条件

根据《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

【索赔条件之一】在2017年10月14日至2018年12月18日期间买入,并在该期间仍持有一股新潮能源投资者可索赔

【索赔条件之二】在2022年4月1日前买入并在该日收盘时仍持有一股新潮能源投资者可索赔,如符合可通过证券诉讼快车 公众号参与。

公开资料显示,新潮能源设立于1985年,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能源企业,1996年11月经批准上市,2018年,全年油气产销量近1500万桶当量,日产量峰值曾超过7万桶当量/天,公司曾表示未来战略主要发展定位于海外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