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满足女友花销,抢劫前女友3万,还将其强奸,案件过程曝光!

交往时为对方花钱,分手时这个钱该不该还?湖州一男子恋爱期间为女友花了3万余元,女友提出分手,他却觉得拒绝交往就是骗钱,遂产生报复心理,想要“鱼死网破”,将其残忍杀害。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了这起案件。

据公开的案件信息显示,2020年3月,被告人倪某良与被害人钦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同年5月16日,钦某某想终止与倪某良交往,倪某良觉得自己对钦某某投入了很深的感情,且为钦某某花费了3万余元,钦某某拒绝继续交往就是骗钱,遂对钦某某怀恨在心,并产生报复心理,若钦某某不还钱,则与钦某某“鱼死网破”。

2020年5月18日下午,被告人倪某良在长兴县的家中写好遗书,于当晚7时许骑电瓶车赶到小区找被害人钦某某未果,经电话联系于当晚9时许骑电瓶车带钦某某回到小区,在钦某某家中,钦某某还一万元现金给倪某良,倪某良见钦某某分手心意已决,又只还一万元钱,就以将钱扔进马桶为由,将钦某某骗至卫生间,两人在卫生间发生争执,倪某良拿出随身携带的拉丝钩划伤钦某某颈部,致被害人钦某某受伤倒地。

被告人倪某良在确认钦某某死亡后,将一床被子盖在钦某某身上,并对血迹进行清理后,写下控诉钦某某骗其钱的字条置于客厅桌上,拿走钥匙并关门后骑着电瓶车逃离现场回家。被告人倪某良在家中自杀未果,遂骑着电瓶车逃至石矿准备自杀,放弃自杀念头后徒步下山。2020年5月21日晚10时许,被告人倪某良徒步返回长兴到其大哥倪某某家中,后被告人倪某良在家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钦某某系被锐器划伤颈部,至左侧颈外静脉、颈内静脉破裂致大失血死亡。

本院认为,被告人倪某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