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只是写在纸上,更要深植于群众心里。推进乡村基层法治建设,要着力树立法治的信仰、培育法治的文化、弘扬法治的精神,进一步提升乡村法治水平,使乡村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氛围充分彰显。

强化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村调解室纳入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加强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诉非衔接工作,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队伍,提供人民调解、妇女儿童维权、劳动争议等多项解纷服务,强化“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落实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解决村法律顾问成本性支出,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党员队伍培养工程,在每个行政村,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党员队伍。

强化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充实和壮大以治保会为主体的群防群治力量,组建“红袖标”队伍,落实“一村一辅警”;加强“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持续推进“慧眼”工程建设,补齐视频监控短板,提升乡村社会治安防控和预警能力;持续推进“无黑恶、无毒害、无邪教、无命案、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事件”六无平安村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