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份以来,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春节、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3·15”等重要时段,突出消费维权,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集中治理行动。围绕民生领域食品、药械妆、价格收费、重点行业领域格式合同条款、虚假违法广告、重点工业品和消费品等六个方面的风险隐患开展集中治理,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一、综合研判立靶向

对全市2021年以来12315平台投诉举报受理情况进行梳理,结合日常监管掌握情况和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共梳理出41类144个风险隐患点,形成分析报告,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提示函》和《风险隐患清单》。建立重要时段投诉举报信息每日推送制度,每日一分析,每月一研判,为各地有效实施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精准靶向。同时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约谈重要市场主体,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多措并举重治理

一是市县上下联动整治。针对已知风险隐患,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一一发出《提示函》和《风险隐患清单》,提示各地持续深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采取强有力措施,重拳出击,坚决治理风险隐患,杜绝因麻痹大意造成重大舆情事件。

二是开展集中执法行动。2月17日,我局精准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集中执法办案力量,发挥联合执法优势,扎实开展集中执法日行动。当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市场主体1093家,约谈37家,处理投诉举报件66件,消除风险隐患44个。

三是突出重点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未取得“一单三证”、未录入冷链追溯系统,冷链食品未赋码销售,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零售药店违法违规销售、化妆品非法添加和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日用消费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未经强制性认证、无证生产、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领域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发了《重要时段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关于全市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类应急事件的处置方法、步骤、重点,建立了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关键时刻执法队伍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

三、精准打击见成效

按照“五个一批”(立案查处一批、公开曝光一批、调处化解一批、集中整顿一批、集中约谈一批)原则,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精准重拳出击,严打各类违法行为,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政治性、社会性、舆论性负面影响。

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市场主体15783家(次),治理风险隐患590个,约谈市场主体1874家,调处投诉案件562起,立案查处案件158件。

2022年,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及时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为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围绕民生领域重点,突出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消费类虚假广告、民生计量、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七类执法,开展民生领域“公平守正 安心消费”“亮剑”行动。严查有社会影响力的大要案,定期公布典型案例,有力曝光和震慑违法行为,彰显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为民的职能作用,营造“公平守正、安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刘宇 马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