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根据省安委办印发的《关于强化煤矿打非治违“四个一”硬措施的通知》,我省持续加强煤矿打非治违行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煤矿非法开采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10万元。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煤矿打非治违行动。我省对超深越界开采、边技改边生产或借技改之名行生产之实、违规分包转包整改不到位、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从事生产等行为的煤矿进行依法关闭。同时,拓宽举报渠道,鼓励大家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网站来信和来访等多种方式,对煤矿非法开采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依照规定一次奖励10万元。

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产煤市、县要督促煤矿企业向当地人民政府递交依法依规生产(建设)承诺书,以案说法,引导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矿长等,依法依规按标准办矿。各级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将打非治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