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一女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然向他人提供非法色情服务,造成一人死亡,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2022年4月10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传播性病案的起诉书,还原了这起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女子小丽(化名),1977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小丽因涉嫌犯传播性病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小丽在事发前,曾到某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确诊为HIV-1抗体阳性,并签署了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知情同意书,并领取抗艾滋病药物,明确已经了解艾滋病的抗病毒治疗及其有关注意事项。事发当日下午2点左右,小丽在宜宾市叙州区叙府路西段某某号王某的按摩店内,向李某提供非法色情服务,期间,李某因病死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小丽得知他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在审查起诉阶段,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建议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小丽的刑事责任,判处小丽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小丽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实施非法色情服务,与他人发生男女关系,她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小丽得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小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小丽明知她患有艾滋病,而进行非法色情服务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应从重处罚。小丽虽有疾病,但是并不属于无法收监执行的情形,并且与前夫虽然离婚,仍居住在一起生活,子女、老人仍有人照顾。小丽的犯罪行为不宜宣告缓刑。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丽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