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企业、个体工商户:

按照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紧急通知》(沧防办传[2022]10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对实有单位精细化管理,助力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实施,现对沧县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单位基础信息进行采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体责任和义务

全县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法人(业主)为本单位和下属机构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按要求落实好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申领“单位服务码”和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填报工作。

二、时间节点要求

1、即日起至4月16日,通过“智慧沧州”微信小程序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编号”申领“单位服务码”;

2、在申领“单位服务码”完毕后,务必于4月23日前,完成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登记。

三、申报采集方式

1、单位服务码申报。明确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管理人员,通过“智慧沧州”小程序“单位服务码”功能进行申报,具体使用方法见《单位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

2、从业人员登记。申请“单位服务码”成功后,由本单位管理人员通过分发单位服务码的形式,组织本单位全部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并进行日常管理。具体自主申报方法见《人员登记操作手册》(见附件)。

3、单位日常管理。单位管理人员,通过“智慧沧州”微信小程序,根据疫情防控、行业管理等要求实时对单位基本情况和需要上报情况按要求进行更新完善。

4、申报采集情况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沧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防控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将通过申报系统监管和现场亮码的方式对辖区单位和从业人员采集申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确保申报登记工作“单位一个不少、人员一人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