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跨省、市运输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高效、便捷,按照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知》(衡新疫防指办[2022]327号)文件要求,现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有关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程序:重点物资运输企业向属地行业受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受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盖章后生效。

申请函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申报单位名称、承运企业名称、车牌号、司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货物名称、类别、数量、起止地名称、通行路线、途径省、市进出口高速公路收费口、通行时间等信息。

货运车辆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人员资格证;

2、驾驶人员及随行人员绿色健康码、无异常行程码;

3、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通行证》时限:当次运输任务时间。

三、行业受理单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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