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阳市人民医院因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罚款12万余元。

医保罚字﹝2022﹞第002号显示,海阳市人民医院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海阳市医疗保障局在2022年3月21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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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人民医院,注册资本为10388万,法定代表人为于瑞林,经营状态为正常,注册地址为海阳市海阳路73号。经营范围:面向社会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与保健等服务,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完成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网易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