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醒!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这些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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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居民确需来张返张,必须提前如实报备个人相关情况,但仍有个别来张返张人员心存侥幸、擅自行动,违反防控要求,造成潜在风险。

日前,桥东区发生两起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例,相关人员被处罚。要引起警醒,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2年4月8日上午9时许,闫某(男,31岁,某公司销售员)通过其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承诺“返回后由公司管控,出现问题由公司承担”的方式,从外地进入市区。

4月9日17时左右,桥东区防疫办接到协查函,闫某被确定为次密接人员。在联系闫某并展开流调过程中,发现闫某单位未按其承诺所说对闫某进行居家隔离措施,并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给后期管控措施造成极大压力。针对实际情况,桥东区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理,闫某个人及其单位存在欺骗行为,责令闫某本人或单位负担集中隔离费用,并由桥东公安分局对闫某公司进行训诫。

案例二:

2022年4月3日15时左右,杨某(女,34岁,家住胜利北路某小区)到张家口南站,将钟某(杨某姐夫)接回家暂住一晚,未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也未在其所在网格群中询问。

4月8日23时左右,杨某接到内蒙古太仆寺旗疾控中心协查通知,告知其姐夫钟某为确诊病例同车厢密接人员,因曾在其家中居住,杨某与其女儿被集中隔离。针对上述情况,桥东区对杨某作出处理,杨某在清楚报备政策的前提下未进行报备,责令杨某本人负担集中隔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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