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市林长制改革,推动林长制工作扎实开展,切实配合市级林长履行好巡林督导职责,4月12日,市林长制办公室召开市级林长联系单位联络员会议。市林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市级林长各联系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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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林长制办公室相关同志从推行林长制的背景和历程,法律法规和政策脉络,我市林长制的基本构架和主要任务,市级林长责任区域调整的内容、市级林长联系单位职责等5个方面作了讲解。并就市级林长和市级林长联系单位巡林的次数、范围、内容和巡林日志的填报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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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市级林长联系单位是落实林长制工作的重要责任单位,更是服务市级林长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发展责任的牵头单位,直接对所联系的市级林长负责。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省、市实行林长制、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明确市级林长联系单位的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所联系的市级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会议要求,各联系单位联络员要认真履行联系单位职责,发挥好联络、协调、服务作用,认真组织服务市级林长的巡林、督查事项办理、加强部门沟通联系、配合开展林长制绩效评价等工作,全力当好“协调员”“运动员”。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提交巡林提示函、请示单等形式,主动向市级林长请示汇报和提醒,确保市级林长巡林频次符合规定要求,巡林内容要做好全面细致,除森林防火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林长制体系建设、国土绿化、林地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内容,确保森林资源管护发展全覆盖。市级林长联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单独组织对市级林长责任区域的各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积极向市级林长反映森林资源管护发展方面存在的困难,配合市级林长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协调完成市级林长安排的各项任务,确保问题清楚、整改有力、管护常态,合力推动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