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来河返河人员主动报备

通 告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防范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来河返河人员主动报备通告如下:

一、来河返河前要提前报备。中高风险地区等涉疫地区人员暂不来河返河。沧州市域以外人员确需来河返河的,需提前24小时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报备,详细告知来返时间、路线行程、14天旅居史、核酸检测及健康状况等信息,并明确一名本地联系人。

二、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所有来返河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入河交通场站或交通卡口时,凭“市民码”或身份证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于24小时以后、48小时以内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不主动报备,刻意瞒报谎报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病例接触史,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来河返河人员报告报备联系人和电话。

河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