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到适度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再到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服务质效,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制定并出台多项便企、利企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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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市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环境执法工作相结合,在全市上下合力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节点,高度聚焦企业服务,积极探索优化执法方式,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新模式,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既有效减少了对守法企业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干扰,又实现了监管成本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服务企业最优化的工作目标;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环境管理难题的企业,市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依据企业生产特性派出执法精干,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采取面对面答疑的办法提供专业指导,帮助企业突破环境管理瓶颈,全方位做好精准“管家式”执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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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辽宁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确定《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清单》,明确11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切实让企业充分享受到惠企政策“红利”为企业发展带来的好处。例如:市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对企进行环境执法检查时,发现两家企业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且台账记录不规范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应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鉴于两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轻微且积极配合即时完成整改,经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由裁量合议,符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免于处罚条件,以警示教育为主对企业进行约谈,帮助企业提高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意识,同时,决定免于行政处罚。这一执法模式的创新与全面推广,不仅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同时也树立了“服务型”政府部门形象,深受企业好评。

下一步,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将紧扣“六稳”“六保”贯彻落实工作大局,持续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倾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阜新经济转型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