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大货车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极易引发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这些“巨无霸”渭南公安交警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辆查处一辆,下面就将近期查处的几起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2年3月14日9时,董某龙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0***D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韩城市108国道龙门段时,因涉嫌超载被韩城交警拦下,经检测,该车核载31吨,实际载70.76吨,超载比例为128.26%。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董某龙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二:

2022年4月7日16时48分,刘某平驾驶一辆车牌为陕B5***7的重型半挂货车,行驶至华阴市310国道1039公里处时,因涉嫌超载被华阴交警拦下,经检测,该车核载49吨,实载96吨,超载比例为95.9%。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刘某平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案例三:

2022年4月9日19时30分,杨某军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D***2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澄城县106省道110公里处时,因涉嫌超载被澄城交警拦下,经检测,该车核载49吨,实载79.42吨,超载比例为62%。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杨某军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渭南公安交警提醒:

大型货车超限超载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希望广大货车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遵规守法驾驶,共同营造和谐、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