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晚间,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000046.SZ)发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2)鄂01执909号《执行通知书》,要求向民生信托支付22.08亿元本金及相关违约金,以及律师费、公证费等172万元。
公告显示,此前,武汉公司与张江资产签订了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张江资产受让武汉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23E、24B地块特定资产收益权,后民生信托自张江资产受让23E、24B地块及其上建筑物对应的收益权,增信措施为武汉公司将23E、24B地块抵押给民生信托,武汉公司承担收益权回购义务。后武汉公司与民生信托就对应债权签署了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在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
因武汉公司未能如期清偿债务,北京市中信公证处根据民生信托申请,出具了(2022)京中信执字第00186号《执行证书》,确定武汉公司应向民生信托支付本金22.08亿元、欠付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172万元。中国泛海对上述执行标的所确定的债权,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另据介绍,民生信托向武汉中院申请了执行,武汉中院责令武汉公司、中国泛海履行(2022)京中信执字第00186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本案执行费。
泛海控股表示,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开展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解决争议。
公开信息显示,民生信托前身为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在2013年4月重新登记并将名称变更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70亿元,且控股股东正为此次民生信托“讨债”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显示,武汉中央商务区持有民生信托76.76%股份,为民生信托第一大股东。
而泛海控股的母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创建于1985年,集团创始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裁为卢志强,业务涵盖金融服务、房地产及基础设施、科技服务与数据信息技术、电力、战略投资等多个领域,控股和投资了泛海控股、民生控股(000416.SZ)、中泛控股(00715.HK)、中国通海金融(00952.HK)和民生银行(600016.SH、01988.HK)、联想控股(03396.HK)等多家内地与香港上市公司。
也就是说,文中纠纷的几位主角,属于“一家人”。
此前泛海控股披露的2021年业绩预告显示,2021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90亿元-11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78亿元-98亿元;营业总收入为147亿元-155亿元。
4月12日,泛海控股发布公告显示,中国泛海所持的21.84亿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执行人为北京金融法院。该部分股份占中国泛海所持股份的68.741%,占总股本的42.032%。在此次股份冻结后,中国泛海持有的泛海控股股份均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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