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气温回升,森林火灾处于高火险期,防灭火工作超前严峻。面对严峻的防灭火工作形势,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以“四强化、四推动”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压实防灭火属地责任,全力做好全天候、全时段火情防范和处置工作,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末端发力、终端见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当前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林长制为抓手,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多次专题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统筹抓好“防”和“灭”各项工作。乡镇干部要常态化到各村(社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督查工作,到各入山卡点检查值守情况,形成“下村必督导、督导必整改”的工作机制。建立“十户联保”机制,群测群防,共同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墙”。

强化源头管控,推动隐患早发现早处理。结合“两联一进”、“户户入入户户”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镇、村、组、户、施工单位、“五类人员”共同签订防火责任书,签订做到“村村有领导,山山有人守”,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环节。护林员、草管员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加大巡查排查频次,全天早8晚8值守巡护,设置防火检查哨卡,每名护林员分配在自己的管护区域进行巡护。在森林防火区内全部实行禁火管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同时,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对违规用火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密切监测火情动态,及时反馈火情信息,做到严防死守,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切实把森林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注重加强清明扫墓行为的管理,设岗设哨,强化各村卡口点、进山卡点的值班值守管理,安排村组干部、护林员、草管员全员到岗蹲守,开展巡查巡护,及时劝导和阻止不文明的祭祀行为,落实“谁的责任区谁负责”要求,切实做到严防死守。

强化应急管理,推动保障有力有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镇村半专业、义务扑火队24小时待命,时刻保持战备状态,确保第一时间投入灭火战斗,确保做到火情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千方百计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积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储备充足的防火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储备物资能够足额应急。装备器材时常检修,保证灭火器具处于正常运转状态,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了”。随时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确保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强化宣传引导,推动森防入心入脑。为提高群众主动参与、科学防火意识,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持续通过大喇叭、微信、横幅、LED、“两联一进”等方式宣传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和常识,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做到宣传教育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人不离火、火不近林”的良好习惯正深入人心。

森林草原火险高峰期以来,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要以务实作风多措并举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映秀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