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部署,聚焦检视问题整改提升,扎实推出一批重点举措、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使大讨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01
出台《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最优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实际,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从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制定19条举措,为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依据和工作路径。
02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以优化营商环境法律监督专项活动为抓手,集中解决“不善监督、监督不力”问题。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服务保障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03
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审查,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和发案规律,分析查找企业经营违法犯罪风险点,帮助企业进行合规性审查,以“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对生产经营和政策落实中具有普遍性、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风险进行预警提示。
04
认真贯彻落实“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以制度为引领,努力固化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检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个执法司法标准,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与“护企救企促企”有机统一。
05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持续健全知识产权检察体制机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送达制度,逐步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流程,努力提高知识产权检察履职能力。
06
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对涉及民营企业、涉民营企业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依法及时审查,严格按照法律的管辖规定、诉求性质和相应的法律程序办理。
07
建立“百家企业大走访”密切检企联系机制。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坚持开门纳谏,持续开展征求意见活动,深入查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汇总梳理,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把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彻底解决到位,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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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善律师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确保律师执业申请均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审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升涉企案件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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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涉民营企业的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工作建议》。以维护涉民营企业的社区矫正对象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对社区矫正对象一次申请经常性跨多个市、县活动及活动范围、一次审批批准期限等作出简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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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工商联联合出台《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控告申诉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落实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对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专门受理、高效办理、优化服务。对重大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工商联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努力汇聚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多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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